第二百一十七章 清道夫(1/ 2)
李斯特并不在意乔西或者其他什么人报警,先不说乔西肯定会提是一个联邦探员抢了车,让出警的警员投鼠忌器,即便来的警员跟莫西是一伙的,故作不知依旧派人拦截也无所谓。
瀚默森的地盘是比尔的地盘,没有相应的手续,谁都没权力跨区办案。
除非莫西的“合作伙伴”不在乎引起其他分局甚至总局的注意把事情搞大。
所以最后顶多是莫西派手下来追,这种千里送人头的好事李斯特欢迎还来不及呢。
李斯特这次去的是一家弯弯酒吧,别误会他绝对是直的,除了西装短发的伊莎贝拉·斯旺没人能把他掰弯。
根据凯文死前交代,他们追杀的那个女人是个代孕妈妈,孩子的父亲加州议员拉特里齐,最近在忙着竞选州长,因为主张枪支管制而遭到瀚默森的仇视。
拉特里齐生了病需要移植骨髓,但对他这种人来说身体健康数据属于绝密,而骨髓也不是说有就有的,很难找到与受捐者一致的骨髓,但如果捐献者与受捐者有相同的DNA那么骨髓一致的可能性无疑会大很多。
李斯特直接将抢来的悍马开到这家简单挂了个“HOTEL”招牌的酒吧,这是个重金属音乐俱乐部,里面的人大多很朋克。
站在门外都能感受到一种名叫“躁动”的力量,李斯特这种听力好的不得不事先加个耳塞子再进去,他怕自己在里面呆久了出来会出现幻听之类的症状。
一个身高体长,面部皮肤松弛而苍白,明明是男性却戴着耳环,穿的衣服裹起来的浴巾,总之第一眼感觉这是个GAY的男人,主动找李斯特交谈。
没有任何歧视性的言辞和行为,他找李斯特的目的就是聊天,顺便看看这个新成员对摇滚的认知,换句话说就是想看看是不是同道中人。
李斯特可没时间跟他聊音乐,事实上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现在,他听过的歌就那么几十首,会唱的更是寥寥几首,根本不在乎什么民谣什么摇滚,感觉那首好听就听哪个。
让他谈音乐,那还是动拳头吧。
双手被李斯特控制住,酒吧老板只是个普通人,手臂关节的那点疼痛足以撬开他的嘴,李斯特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别以为他这是不讲义气,这家伙顶多算是房东,有人租下了二楼,他只是收了点租金,凭什么要冒风险替租客抗雷?
这酒吧老板也算胆大包天,为了点昂贵的租金敢把房子租给一个神秘势力做些见不得人的事,也不怕对方为了保密把他给灭了口。
李斯特虽然已经从凯文口中得知了一些实情,但是看到现场还是有点不知道如何形容的情绪。
两个黑风衣明显是保镖身份的人的尸体并不会让李斯特有这种感觉,但是那两个孕妇尸体,还有那一整架的试管,让他有种压制不住的愤怒。
这让李斯特想起了之前撞破吸血鬼们的“造血工厂”时的感觉,比起吸血鬼这种异族,眼前的一幕可是同为人类且是所谓的人类“精英”做出来的事,可是这样的行为哪里有半点可称为人的地方。
李斯特默默的将拉特里齐这个名字记在了自己的小黑本上,这个国家实在太需要V了。
就在李斯特考虑该立即拨打报警热线还是先出去换成自己原来的样子,然后演一出好奇青年跑进酒吧体验新奇人生探秘神秘二楼发现骇人命案现场的戏码。
这样报警后也许再赚一波眼缘。
但第二种方案只能想想,那样做固然会让比尔记住甚至欣赏他,进而同意李斯特的入职请求,但是还是那句话,一个优秀的警员不会轻易相信巧合这种事。
李斯特又不想当“死神中学生”,所以只能放弃这个诱人的方案,但他不忘将现场全部拍照,以后处理掉拉特里齐的时候将其作为罪证留在现场。
为了留下清晰的罪证,李斯特展示出了一个天才导演……一个摄影师应有的镜头感,就在他咔嚓咔嚓一张接一张的时候,汽修厂救下孕妇和孩子的邋遢大叔史密斯也根据线索找到了这里。
说来这个线索也够奇葩的,在带孩子的时候,史密斯发现奥利弗,也就是他救下的小婴儿喜欢看重金属音乐。
换了别的台就又哭又闹,听到那让他这个大叔心烦的重金属乐时小脸上却笑开了花。
也不知道史密斯是不是了解过“胎教”这个词,总之基于小奥利弗的“喜好”,史密斯认定奥利弗的母亲孕期长期待在酒吧、音乐俱乐部一类的地方。
而汽修厂附近只有这一家重金属音乐俱乐部。
史密斯虽然是一个杀手,却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杀手,同时也是一个很有脾气的杀手,有点类似某个你杀我一条狗我屠你全家的某人。
被追杀的史密斯深知要想以后过上安生日子,最好的做法就是将幕后黑手给解决掉,所以被动地逃跑也变成了主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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